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3215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8-08-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改委积极制定《大兴安岭地区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8-08-05 19:00:05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406号)(黑发改规划函〔2018〕176号)精神,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改委规划科研究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已征求完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待修改完善后下发各相关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