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2018-03215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18-08-0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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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改委积极制定《大兴安岭地区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8-08-05 19:00:05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406号)(黑发改规划函〔2018〕176号)精神,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改委规划科研究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已征求完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待修改完善后下发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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