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2-00293 | 发布机构: | 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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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财政局积极推进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23 15: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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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因林而兴,是国家重点林区,农业人口占比少,行政村规模小,林地面积占比大,耕地不仅少且其中宜农林地性质的耕地占比达到30%以上,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另外,由于受高寒环境影响,全区农业经济结构较为单一,以种植传统大田作物为主,缺乏竞争优势;农业龙头企业少,对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力不足;上述原因直接影响了各级政府本级财力支农资金的投入力度。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要求,今后,土地出让收入要优先用于农业农村、优先保障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行署财政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行动,成立专班,由农业农村科牵头,局各相关科室全力配合,横向协调各行业部门,积极沟通地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摸底土地出让收入,纵向调度县区各级财政部门,摸清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支出的底数,并逐县研究分析可用于农业支出的项目;同时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在2023年编制部门预算时与行业部门做好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支农投入的统筹衔接计划分析,以保障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农业农村方面,促进乡村振兴事业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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